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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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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苏张消行罚决字〔2022〕第0839号
违法事实 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
处罚内容 2022 年 11 月 8 日,我大队消防监督员对光大绿色环保固废处置(张家港)有限公司(住所:张家港市南丰镇,法定代表人:杜加宏)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单位生产经营期间排烟风机不能远程启动(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
处罚类别 罚款
罚款金额 1.0万元
失信等级 -
行政相对人名称 光大绿色环保固废处置(张家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82MA1X8TKE34
组织机构代码 -
工商登记码 -
税务登记号 -
居民身份证号 -
法定代表人姓名 杜加宏
处罚决定日期 2022-12-02
处罚机关 张家港市消防救援大队
公示截止时间 -
数据更新时间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