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苏州市农业农村局 ]

苏州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专栏

行政相对人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查询
返回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苏张消行罚决字〔2022〕第0519号
违法事实 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
处罚内容 2022年11月15日,张家港市公安局南丰派出所民警在检查中发现张家港市宝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南丰分公司(营业场所:张家港市南丰镇南丰村,负责人:孙怡珊)管理的金陵小区21幢1单元楼梯间停放电动自行车,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
处罚类别 罚款
罚款金额 0.5万元
失信等级 -
行政相对人名称 张家港市宝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南丰分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820710505588
组织机构代码 -
工商登记码 -
税务登记号 -
居民身份证号 -
法定代表人姓名 孙怡珊
处罚决定日期 2022-11-23
处罚机关 张家港市消防救援大队
公示截止时间 -
数据更新时间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