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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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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苏吴消行罚决字〔2025〕第0029号
违法事实 占用消防车通道
处罚内容 2025年01月02日我大队消防监督员在检查中发现苏州依士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苏州市姑苏区东吴北路217号物业1,法定代表人:沈勇飞)负责管理的位于吴中区胥口镇的山合坊项目南北两侧消防车通道被占用,占用消防车通道,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以上事实有《消防监督检查记录》[2025]第0014号,《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苏吴消限字〔2025〕第0011号,对李宪占和李鹏的询问笔录、现场照片、授权委托书等证据证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五项、《江苏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对照表》编号002-5,“一般违法”、编号002-7(备注)和《江苏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现决定给予苏州依士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处罚类别 罚款
罚款金额 2.0万元
失信等级 -
行政相对人名称 苏州依士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08773755851G
组织机构代码 -
工商登记码 -
税务登记号 -
居民身份证号 -
法定代表人姓名 沈勇飞
处罚决定日期 2025-02-19
处罚机关 苏州市吴中区消防救援大队
公示截止时间 -
数据更新时间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