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 苏吴消行罚决字〔2022〕第0244号 | |
违法事实 | 占用消防车通道 | |
处罚内容 | 2022年6月13日,我大队消防员在检查中发现苏州市豪杰物 业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地 址 : 苏 州 市 吴 中 区 木 渎 镇 汇 润 国 际 商 务 广场1幢2305室,法定代表人:费元敏)负责物业管理的木渎康悦家园小区21幢与2 0幢之间消防车通道搭建栅栏,占用消防车通道,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以上事实有《消防监督检查记录》[2022]第1073号、《责令立即改正通知书》苏吴消即字〔2022〕第0703号,对文国荣和张刘的询问笔录、授权委托书、现场照片 等证据证实。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五项 之规定,现决定 给予苏州市豪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的处罚。 |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 |
处罚类别 | 罚款 | |
罚款金额 | 3.0万元 | |
失信等级 | -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苏州市豪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506797411228D | |
组织机构代码 | - | |
工商登记码 | - | |
税务登记号 | - | |
居民身份证号 | -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费元敏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2-08-04 | |
处罚机关 | 苏州市吴中区消防救援大队 | |
公示截止时间 | - | |
数据更新时间 | - | |
备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