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 苏吴消行罚决字〔2022〕第0256号 | |
违法事实 | 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 |
处罚内容 | 2022年05月30日,我大队消防监督员在检查苏州金泰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发现苏州日嘉兴特殊钢有限公司(地址:苏州市吴中区胥口镇茅蓬路8 6 8,法定代表人:张亚庆)c厂房和e厂房占用防火间距 , 责 令 限 期 整 改 , 下 发 《 责 令 限 期 改 正 通 知 书 》 苏 吴 消 限字〔2022〕第0078号,责令于2022年7月31日前改正,2022年8月1日复查发现c厂房和e厂房占用防火间距,未整改,复查不合格,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以上事实有 《消防监督检查记录》〔2022〕第0908号、第1434号、《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苏吴消限字〔2022〕第0078号、对张斌与宋俊杰的询问笔录、现场照片、授权委托书 等证据证实。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七项 之规定,现决定 给予苏州日嘉兴特殊钢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的处罚。 |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 |
处罚类别 | 罚款 | |
罚款金额 | 1.0万元 | |
失信等级 | -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苏州日嘉兴特殊钢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506755883761J | |
组织机构代码 | - | |
工商登记码 | - | |
税务登记号 | - | |
居民身份证号 | -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张亚庆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2-08-10 | |
处罚机关 | 苏州市吴中区消防救援大队 | |
公示截止时间 | - | |
数据更新时间 | - | |
备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