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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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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苏吴消行罚决字〔2022〕第0252号
违法事实 未按规定落实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
处罚内容 2022年7月25日,我大队消防监督员在检查中发现苏州信福 鸿 企 业 管 理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 地 址 : 太 仓 市 城 厢 镇 独 娄路8号6幢2楼,法定代表人:田冬梅)负责物业管理的嘉地工业设施发展(苏州)有限公司消控室值班人员操作不熟练,且无证,未按规定落实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不符合GB25201-2010《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第5.1、5.2条规定,该行为违反了《江苏省消防条例》第十七 条 第 二 款 的 规 定 , 以 上 事 实 有   《 消 防 监 督 检 查 记 录》〔 2 0 2 2 〕 第 1 3 4 1 号 、 《 责 令 立 即 改 正 通 知 书 》 苏 吴 消 即字〔2022〕第0883号、对王俊和庞永华的询问笔录、现场照片、授权委托书 等证据证实。 根据 《江苏省消防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二款 之规定,现决定 给予苏州信福鸿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的处罚。
处罚依据 《江苏省消防条例》
处罚类别 罚款
罚款金额 0.1万元
失信等级 -
行政相对人名称 苏州信福鸿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85MA1NN8D77T
组织机构代码 -
工商登记码 -
税务登记号 -
居民身份证号 -
法定代表人姓名 田冬梅
处罚决定日期 2022-08-10
处罚机关 苏州市吴中区消防救援大队
公示截止时间 -
数据更新时间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