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 苏吴消行罚决字〔2022〕第0309号 | |
违法事实 | 未按规定落实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 | |
处罚内容 | 2022年8月30日我大队消防监督员在检查中发现苏州颐和美 瑞 商 务 酒 店 有 限 公 司 ( 地 址 : 苏 州 市 吴 中 区 木 渎 镇 金 山路27号A座5-12层,法定代表人:薛坚)消控室仅1人值班,未按规定落实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不符合GB25201-2010《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第5.1、5.2条规定,该行为违反了《江苏省消防条例》第十七 条 第 二 款 的 规 定 , 以 上 事 实 有 《 消 防 监 督 检 查 记 录》〔 2 0 2 2 〕 第 1 6 1 2 号 、 《 责 令 立 即 改 正 通 知 书 》 苏 吴 消 即字〔2022〕第1034号、对金君与薛梦霞的询问笔录、现场照片、授权委托书 等证据证实。 根据 《江苏省消防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二款 之规定,现决定 给予苏州颐和美瑞商务酒店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的处罚。 | |
处罚依据 | 《江苏省消防条例》 | |
处罚类别 | 罚款 | |
罚款金额 | 0.2万元 | |
失信等级 | -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苏州颐和美瑞商务酒店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506MA1Y66QW6Q | |
组织机构代码 | - | |
工商登记码 | - | |
税务登记号 | - | |
居民身份证号 | -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薛坚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2-09-07 | |
处罚机关 | 苏州市吴中区消防救援大队 | |
公示截止时间 | - | |
数据更新时间 | - | |
备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