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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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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苏吴消行罚决字〔2022〕第0251号
违法事实 未按规定设置消防车扑救作业场地标识逾期未改
处罚内容 2022年6月28日,我大队消防监督员在检查中发现苏州得众 物 业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地 址 : 苏 州 市 吴 中 区 长 桥 街 道 鑫 悦 生 活 广场2幢2002室,法定代表人:袁喆煜)负责物业管理的位于吴中区凌港路2号润淞商业广场消防车登高面无标识、未划线,我大队责令该单位于2022年7月27日前整改完成。2022年8月1日复查发现该单位负责物业管理的位于吴中区凌港路2号润淞商业广场消防车登高面无标识、未划线(未整改)。该行为违反了《苏州市消防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 定 , 以 上 事 实 有   《 消 防 监 督 检 查 记 录》〔2 0 2 2〕第1 2 1 0号、第1 4 3 2号、《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苏吴消限字〔2022〕第0119号、对崔丹与江洪的询问笔录、现场照片、授权委托书 等证据证实。 根据 《苏州市消防条例》第四十二条 之规定,现决定 给予苏州得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的处罚。
处罚依据 《苏州市消防条例》
处罚类别 罚款
罚款金额 0.1万元
失信等级 -
行政相对人名称 苏州得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06MA1MTMKT1T
组织机构代码 -
工商登记码 -
税务登记号 -
居民身份证号 -
法定代表人姓名 袁喆煜
处罚决定日期 2022-08-08
处罚机关 苏州市吴中区消防救援大队
公示截止时间 -
数据更新时间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