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苏州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专栏

行政相对人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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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苏卫传罚〔2023〕028号
违法事实 1、未建立消毒管理组织,未制定消毒管理,未执行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或者未定期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监测工作
处罚内容 警告,罚款:1500.00元
处罚依据 1、《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医疗卫生机构违反本办法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感染性疾病暴发的,可以处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
处罚类别 警告;罚款
罚款金额 0.15万元
失信等级 -
行政相对人名称 苏州工业园区青剑湖七月口腔诊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94MA26GF303G
组织机构代码 MA26GF303
工商登记码 -
税务登记号 -
居民身份证号 320114**********56
法定代表人姓名 吴国宝
处罚决定日期 2023-09-14
处罚机关 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公示截止时间 -
数据更新时间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