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苏州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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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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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苏卫放罚〔2024〕002号
违法事实 1、未按照规定对放射诊疗工作人员进行个人剂量监测;2、《放射诊疗许可证》未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同时校验。
处罚内容 警告,罚款:5500.00元,责令1天内改正
处罚依据 1、《放射诊疗管理规定 》第四十一条(四)项医疗机构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 未按照规定对放射诊疗工作人员进行个人剂量监测、健康检查、建立个人剂量和健康档案的; 2、《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第二项;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根据情节处以3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处罚类别 其他-警告,罚款,责令限期改正
罚款金额 0.55万元
失信等级 -
行政相对人名称 苏州存济城西口腔医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06MA1MXBK49U
组织机构代码 MA1MXBK49
工商登记码 -
税务登记号 -
居民身份证号 -
法定代表人姓名 王毅
处罚决定日期 2024-10-09
处罚机关 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公示截止时间 -
数据更新时间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