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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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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苏医保罚字〔2024〕第3号
违法事实 苏州姑苏明诚诊所实际负责人周列章与苏州市虎丘区浒墅关镇吴公社区卫生站工作人员吴晓燕于2021年2月至6月期间,经商议,吴晓燕持陈坤元、陈建英、杨敏等吴公社区居民的医保卡至诊所,由坐诊医生周菊林等以虚开输液的方式套刷医保补充基金,将套刷的金额以欠条的形式写给吴晓燕,吴晓燕可持该欠条兑换等额的药品。2021年我市地方医保补充基金属于职工医疗保险统筹基金,2月至5月期间,陈坤元、陈建英、杨敏的医保卡套刷的补充基金共计人民币6058.31元。
处罚内容 处骗取医保基金支出金额二倍罚款12116.62元。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七条、《江苏省欺诈骗取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试行)》第五条第(一)项之规定。
处罚类别 罚款
罚款金额 1.21166万元
失信等级 -
行政相对人名称 苏州姑苏明诚诊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080915186056
组织机构代码 -
工商登记码 -
税务登记号 -
居民身份证号 320502**********39
法定代表人姓名 周菊林
处罚决定日期 2024-05-13
处罚机关 苏州市医疗保障局
公示截止时间 -
数据更新时间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