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 苏吴消行罚决字〔2023〕第0005号 | |
违法事实 | 消防设施配置不符合标准 | |
处罚内容 | 2022年12月15日,我大队消防监督员在检查中发现苏州市明东电器 股份有限公司(地址:苏州市吴中区临湖镇银藏路688号1-6幢,法定代表人: 陈卫东)二层生产区域缺少室内消火栓, 不符合《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 规范》GB50974-2014第7.4.10条的规定,消防设施配置不符合标准,该行为违 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以上事实有《消 防监督检查记录》[2022]第 2618 号、《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苏吴消限字[2022] 第 0443 号,对范晓钢和凌文官的询问笔录、现场照片、授权委托书等证据证 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现决定给 予苏州市明东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 |
处罚类别 | 罚款 | |
罚款金额 | 1.0万元 | |
失信等级 | -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苏州市明东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50062839595X7 | |
组织机构代码 | - | |
工商登记码 | - | |
税务登记号 | - | |
居民身份证号 | -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陈卫东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01-06 | |
处罚机关 | 苏州市吴中区消防救援大队 | |
公示截止时间 | - | |
数据更新时间 | - | |
备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