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 苏吴消行罚决字〔2023〕第0052号 | |
违法事实 | 未按规定落实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 | |
处罚内容 | 2023年2月13日我大队消防监督员在检查中发现苏州天元物业管理 有限公司(地址:苏州高新区玉山路55号5幢1003室,法定代表人:王培男)负 责物业管理的吴中区越溪街道文溪路文溪花园三期小区消控室值班人员未持证 上岗,未按规定落实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不符合GB25201-2010 《建筑消防设 施的维护管理》第5.1、5.2 条的规定,该行为违反了《江苏省消防条例》第十 七条第二款之规定,以上事实有《消防监督检查记录》〔2023〕第 0289 号、 《责令立即改正通知书》苏吴消即字〔2023〕第0261号、对李建忠与金建华的 询问笔录、现场照片、授权委托书等证据证实。 根据《江苏省消防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现决定给予苏州天元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 |
处罚依据 | 《江苏省消防条例》 | |
处罚类别 | 罚款 | |
罚款金额 | 0.1万元 | |
失信等级 | -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苏州天元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50573573809XW | |
组织机构代码 | - | |
工商登记码 | - | |
税务登记号 | - | |
居民身份证号 | -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王培男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02-23 | |
处罚机关 | 苏州市吴中区消防救援大队 | |
公示截止时间 | - | |
数据更新时间 | - | |
备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