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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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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苏熟消立案审字〔2024〕第08-0003号
违法事实 未按规定配置灭火器逾期未改
处罚内容 2024年7月17日,常熟市梅李镇人民政府的执法人员在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常熟市梅李合金材料有限公司(地址:常熟市梅李镇塘桥村、法定代表人:张新华)出租房屋内未按规定配置灭火器,该单位未按规定配置灭火器逾期未改的行为涉嫌违反了《苏州市出租房屋居住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的规定
处罚依据 根据《苏州市出租房屋居住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
处罚类别 罚款
罚款金额 0.1万元
失信等级 -
行政相对人名称 常熟市梅李合金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816821725700
组织机构代码 -
工商登记码 -
税务登记号 -
居民身份证号 320520**********10
法定代表人姓名 张新华
处罚决定日期 2024-08-07
处罚机关 常熟市消防救援大队
公示截止时间 -
数据更新时间 -
备注 重新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