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苏州市生态环境局 ]

苏州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专栏

行政相对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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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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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苏环行罚字05〔2024〕第024号
违法事实 2024年3月26日,执法人员对你单位进行现场执法检查,发现你单位西侧厂房新增一套水印设备(使用水性油墨),该废水处理设施未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系统进行备案;现场委托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虎丘)环境监测站对你单位北侧大门内的污水排放口废水进行监督性监测,采样时天晴无雨,该污水排放口有废水流动。2024年3月28日出具的监测报告显示你单位废水pH值为9.5,超过国家排放标准限值6-9。2024年4月19日执法人员对你单位进行复查,发现你单位未根据其实际情况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未按照要求在生态环境部门进行备案。经进一步调查发现:你单位2023年6月17日因发生火灾烧毁部分厂房、设备、纸质产品等。
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叁佰玖拾玖元整。
处罚依据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部令 第34号)第三十八条第三项
处罚类别 罚款
罚款金额 1.5399万元
失信等级 -
行政相对人名称 苏州新区枫经印刷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052516247313
组织机构代码 -
工商登记码 -
税务登记号 -
居民身份证号 -
法定代表人姓名 徐志杰
处罚决定日期 2024-06-19
处罚机关 苏州市生态环境局
公示截止时间 -
数据更新时间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