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苏州市生态环境局 ]

苏州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专栏

行政相对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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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苏环行罚字05〔2024〕第019号
违法事实 2024年3月18日,执法人员对你单位进行现场执法检查,现场检查时你单位两台吸塑机正在生产,未配套相应的废气处理设施,产生的有机废气通过车间门窗直接排放至外环境。检查现场,执法人员使用便携式TVOC检测仪在车间内测得挥发性有机废气产生。
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肆万元整
处罚依据 《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八十七条第一款
处罚类别 罚款
罚款金额 4.0万元
失信等级 -
行政相对人名称 苏州吉康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05662729909G
组织机构代码 -
工商登记码 -
税务登记号 -
居民身份证号 -
法定代表人姓名 徐凤鸣
处罚决定日期 2024-05-15
处罚机关 苏州市生态环境局
公示截止时间 -
数据更新时间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