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苏州市公安局 ]

苏州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专栏

返回 
行政决定部门 苏州市公安局
项目名称 对交通运输工具驶入对外开放口岸以外地区未按规定报告、驶离的处罚
行政职权类别 行政处罚
设定依据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边防检查条例》(国务院令第182号) 第三十九条 出境、入境的船舶、航空器,由于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或者不可抗拒的原因,驶入对外开放口岸对外地区,没有正当理由不向附近边防检查站或者当地公安机关报告的;或者在驶入原因消失后,没有按照通知的时间和路线离去的,对其负责人处以10000元以下的罚款。
行政相对人类别 自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