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苏州市公安局 ]
苏州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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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决定部门
苏州市公安局
项目名称
对未办理登轮证件上下外国船舶的处罚
行政职权类别
行政处罚
设定依据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八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 (三)未办理登轮证件上下外国船舶的。
行政相对人类别
自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