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苏州市公安局 ]
苏州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专栏
首页
/ 信用信息双公示 / 双公示目录
行政许可公示
行政处罚公示
双公示目录
返回
行政决定部门
苏州市公安局
项目名称
对登陆人员未按规定返回、活动的处罚
行政职权类别
行政处罚
设定依据
【规章】《台湾渔船停泊点边防治安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63号) 第二十三条第(四)项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台湾居民处以人民币1000元以下的罚款,同时,对船长处以人民币2000元以下的罚款: (四)持《台湾居民登陆证》登陆人员,不按规定时间返回或者超出指定范围活动的;
行政相对人类别
自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