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苏州市公安局 ]

苏州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专栏

返回 
行政决定部门 苏州市公安局
项目名称 对涂改、转让对台劳务人员登轮作业证的处罚
行政职权类别 行政处罚
设定依据 【规章】《台湾渔船停泊点边防治安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63号) 第二十一条第(二)项 应聘到台湾渔船从事近海作业的大陆劳务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其处以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以下同)500元以下的罚款: (二)涂改《对台劳务人员登轮作业证》或将证件转让他人使用的;
行政相对人类别 自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