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苏州市公安局 ]

苏州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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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决定部门 苏州市公安局
项目名称 对拒不编刷船名、船号的处罚
行政职权类别 行政处罚
设定依据 【规章】《沿海船舶边防治安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47号) 第二十七条第(三)项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船舶负责人及其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三)未编刷船名船号,经通知不加改正或者擅自拆换、遮盖、涂改船名船号以及悬挂活动船牌号的;
行政相对人类别 自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