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苏州市公安局 ]
苏州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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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决定部门
苏州市公安局
项目名称
对未按照规定指派照管人员随校车全程照管乘车学生的处罚
行政职权类别
行政处罚
设定依据
【行政法规】《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17号) 第五十三条第一款 未依照本条例规定指派照管人员随校车全程照管乘车学生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500元罚款。
行政相对人类别
自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