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苏州市公安局 ]
苏州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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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决定部门
苏州市公安局
项目名称
对不按照规定为校车配备安全设备的处罚
行政职权类别
行政处罚
设定依据
【行政法规】《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17号) 第四十六条 不按照规定为校车配备安全设备,或者不按照规定对校车进行安全维护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行政相对人类别
自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