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苏州市公安局 ]

苏州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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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决定部门 苏州市公安局
项目名称 对在高速公路上上、下人员或者装卸货物的处罚
行政职权类别 行政处罚
设定依据 【地方性法规】《江苏省高速公路条例》 第六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在高速公路上上下人员或者装卸货物的,由高速交警机构对驾驶人处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行政相对人类别 自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