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苏州市公安局 ]
苏州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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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决定部门
苏州市公安局
项目名称
对驾驶机动车超过规定时速10%以上未达20%的处罚
行政职权类别
行政处罚
设定依据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地方性法规】《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 第六十四条第(一)项 驾驶机动车违反限速规定的,对驾驶人按下列规定处罚: (一)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十以上未达百分之二十的,处以五十元罚款;
行政相对人类别
自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