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苏州市公安局 ]
苏州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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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决定部门
苏州市公安局
项目名称
对载货汽车、挂车未按照规定安装侧面及后下部防护装置、未按照规定粘贴车身反光标识的处罚
行政职权类别
行政处罚
设定依据
【规章】《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24号) 第五十六条第(三)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三)载货汽车、挂车未按照规定安装侧面及后下部防护装置、粘贴车身反光标识的;
行政相对人类别
自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