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苏州市公安局 ]

苏州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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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决定部门 苏州市公安局
项目名称 对使用他人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处罚
行政职权类别 行政处罚
设定依据 【地方性法规】《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 第五十七条第(十一)项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以一百元罚款: (十一)遇有交警检查时,有机动车驾驶证而出示他人机动车驾驶证的;
行政相对人类别 自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