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苏州市公安局 ]

苏州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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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决定部门 苏州市公安局
项目名称 对持用伪造、涂改等无效的或者冒用他人港澳证件的处罚
行政职权类别 行政处罚
设定依据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七十条 本章规定的行政处罚,除本章另有规定外,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决定;其中警告或者五千元以下罚款,可以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决定。 【规范性文件】《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 (国函[1986]178号) 第二十六条 持用伪造、涂改等无效的或者冒用他人的前往港澳通行证、往来港澳通行证、港澳同胞回乡证、入出境通行证的,除可以没收证件外,并视情节轻重,处以警告或五日以下拘留。
行政相对人类别 自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