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苏州市公安局 ]

苏州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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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决定部门 苏州市公安局
项目名称 对介绍外国人非法就业的处罚
行政职权类别 行政处罚
设定依据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八十条第二款 介绍外国人非法就业的,对个人处每非法介绍一人五千元,总额不超过五万元的罚款;对单位处每非法介绍一人五千元,总额不超过十万元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行政相对人类别 自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