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苏州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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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决定部门 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项目名称 对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招投标活动中招标人和中标人违法订立合同或者协议的处罚
行政职权类别 行政处罚
设定依据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九条 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行政相对人类别 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