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苏州市公安局 ]

苏州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专栏

返回 
行政决定部门 苏州市公安局
项目名称 对限制进入限制区域的处罚
行政职权类别 行政处罚
设定依据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七十七条第一款 外国人未经批准,擅自进入限制外国人进入的区域,责令立即离开;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对外国人非法获取的文字记录、音像资料、电子数据和其他物品,予以收缴或者销毁,所用工具予以收缴。
行政相对人类别 自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