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苏州市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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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决定部门
苏州市公安局
项目名称
对戒毒药物维持治疗机构、戒毒康复场所违反本条例规定,发现戒毒人员在治疗期间吸食、注射毒品,未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处罚
行政职权类别
行政处罚
设定依据
【地方性法规】《江苏省禁毒条例》 第五十七条 戒毒药物维持治疗机构、戒毒康复场所违反本条例规定,发现戒毒人员在治疗期间吸食、注射毒品,未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的,由县(市、区)公安机关、卫生行政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行政相对人类别
自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