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苏州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专栏

返回 
行政决定部门 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项目名称 对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或者利用失效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处罚
行政职权类别 行政处罚
设定依据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第六十八条 【地方性法规】《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款 【地方性法规】《苏州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二条 【规章】《苏州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实施办法》(苏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15号)第九条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和其他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