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苏州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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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决定部门
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名称
对违反固定资产节能评估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行政职权类别
行政处罚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第七十六条 从事节能咨询、设计、评估、检测、审计、认证等服务的机构提供虚假信息的,由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行政相对人类别
企业、事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