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苏州市公安局 ]

苏州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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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决定部门 苏州市公安局
项目名称 对违规携带易制毒化学品的处罚
行政职权类别 行政处罚
设定依据 【行政法规】《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 第四十一条第二款 个人携带易制毒化学品不符合品种、数量规定的,没收易制毒化学品,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行政相对人类别 自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