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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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决定部门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名称
对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处罚
行政职权类别
行政处罚
设定依据
【规章】《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1号) 第三十五条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不予受理,给予警告,并记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档案。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和其他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