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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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决定部门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名称
对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代理销售不符合销售条件的商品房的处罚
行政职权类别
行政处罚
设定依据
【规章】《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8号) 第二十七条第二款 受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不得代理销售不符合销售条件的商品房。 第四十三条 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代理销售不符合销售条件的商品房的,处以警告,责令停止销售,并可处以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和其他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