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苏州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专栏

返回 
行政决定部门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名称 燃气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文件的审批
行政职权类别 行政许可
设定依据 【地方性法规】《江苏省燃气管理条例》 第九条第一款 燃气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文件,应当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等国家有关技术规范的要求,并按照项目管理权限报建设主管部门审查批准。政府投资的燃气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文件审查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和其他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