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苏州市城市管理局 ]

苏州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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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决定部门 苏州市城市管理局
项目名称 对在道路、广场等公共场所不按规定停放非机动车辆的,或者非机动车辆违反禁行规定的处罚
行政职权类别 行政处罚
设定依据 【政府规章】《苏州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实施办法》(2010年苏州市人民政府第115号令) 第十六条第二项 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城管执法部门按下列规定予以处罚:(二)在道路、广场等公共场所不按规定停放非机动车辆的,或者非机动车辆违反禁行规定的,处以警告或者 5 元以上 50 元以下的罚款。
行政相对人类别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