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苏州市公安局 ]
苏州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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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决定部门
苏州市公安局
项目名称
对故意毁损人民币的处罚
行政职权类别
行政处罚
设定依据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98号) 第四十二条 故意毁损人民币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行政相对人类别
自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