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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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决定部门
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项目名称
对违法提取他人住房公积金的处罚
行政职权类别
行政处罚
设定依据
【政府规章】《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2006年苏州市人民政府令第93号) 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积金中心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二)以欺骗手段违法提取他人住房公积金帐户内存储余额的,责令限期退回违法所提款额,并可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行政相对人类别
自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