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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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决定部门
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项目名称
对单位拒绝公积金中心检查、不如实提供有关资料信息的处罚
行政职权类别
行政处罚
设定依据
【政府规章】《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2006年苏州市人民政府令第93号) 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积金中心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四)单位拒绝公积金中心检查、不如实提供用人情况以及工资、财务报表等与缴存住房公积金有关资料信息的,由公积金中心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非经营单位可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对经营单位可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和其他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