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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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决定部门
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项目名称
对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处罚
行政职权类别
行政处罚
设定依据
【行政法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和其他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