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苏州市园林和绿化管理局 ]

苏州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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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决定部门 苏州市园林和绿化管理局
项目名称 对在园林保护范围内,组织与园林的整体风貌不协调的展览、游园活动的,任意设置摊点的;擅自设置广告的处罚
行政职权类别 行政处罚
设定依据 【地方性法规】《苏州园林保护和管理条例》 第四条 苏州市园林管理局(以下称市园林主管部门)主管苏州园林的保护和管理,负责本条例的实施。各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负责所属苏州园林的保护和管理,业务上受市园林主管部门指导。 第十三条 园林保护范围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三)组织的展览、游园活动必须与园林的整体风貌相协调,不得任意设置摊点;(四)不得擅自设置广告; 第二十一条第三款 违反第(三)、(四)项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对责任人处以一万元以下二千元以上的罚款。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自然人、个体工商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