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苏州市园林和绿化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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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决定部门
苏州市园林和绿化管理局
项目名称
对未经批准收购珍贵树木种子或者限制收购的林木种子的处罚
行政职权类别
行政处罚
设定依据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第八十四条 违反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收购珍贵树木种子或者限制收购的林木种子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没收所收购的种子,并处收购种子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自然人、个体工商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