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苏州市园林和绿化管理局 ]

苏州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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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决定部门 苏州市园林和绿化管理局
项目名称 对当年更新造林面积未达到应更新造林面积50%,被责令限期完成而逾期未完成的处罚
行政职权类别 行政处罚
设定依据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278号) 第四十二条第二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完成造林任务;逾期未完成的,可以处应完成而未完成造林任务所需费用2倍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二)当年更新造林面积未达到应更新造林面积50%的。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自然人、个体工商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