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苏州市园林和绿化管理局 ]

苏州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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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决定部门 苏州市园林和绿化管理局
项目名称 对擅自在动物园内摆摊设点的处罚
行政职权类别 行政处罚
设定依据 【规章】《城市动物园管理规定》(建设部令1994年第37号发布,2001年第一次修正、2004年第二次修正) 第二十四条第二款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动物园内摆摊设点。 第三十条 擅自在动物园内摆摊设点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园林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自然人、个体工商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