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苏州市园林和绿化管理局 ]

苏州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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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决定部门 苏州市园林和绿化管理局
项目名称 对违反已批准的绿化规划,缩小绿地面积的处罚
行政职权类别 行政处罚
设定依据 【地方性法规】《江苏省城市绿化管理条例》 第十一条 城市绿化建设必须按照城市规划进行。城市规划确定的绿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用途。 第二十四条第二款 对违反已批准的绿化规划,缩小绿地面积的单位和个人,由城市人民政府建设(园林)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并处每平方米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自然人、个体工商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