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苏州市园林和绿化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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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决定部门
苏州市园林和绿化管理局
项目名称
对工程建设项目的附属绿化工程未经批准或未按批准的设计方案施工的行为的处罚
行政职权类别
行政处罚
设定依据
【行政法规】《城市绿化条例》(2017年3月1日修正版) 第二十五条 工程建设项目的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的设计方案施工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自然人、个体工商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