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苏州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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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决定部门 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项目名称 对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招投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渎职失职行为的处罚
行政职权类别 行政处罚
设定依据 【地方性法规】《江苏省招标投标条例》 第五十二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或者在评标过程中不能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的,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取消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资格,不得再参加任何招标项目的评标。
行政相对人类别 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